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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水电气网联合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浏览 1308 次 发布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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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水电气联合服务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本市城镇范围,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以下简称“水电通信企业根据市场主体需求,为其提供自用户报装点至电力自来水、管道燃气、通信等接入点的新装、业务的联合服务。

二、工作目标

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水电气联网通办窗口,在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设立水电气联合服务,将水电气分别申各自办理的模式,调整为多项业务“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的联合办理模式。

三、主要措施

(一)细化业务类型

自用户报装点至电力、自来水、管道燃气、通信等接入点的新装、增容等报装业务(以下统称“联合报装”),由用户提出申请,水电气通信企业负责办理。

自用户报装点建筑区划红线至公共管网接入点的电力、自来水、管道燃气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业务(以下统称“行政审批”)建设主体提出申请,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二规范办理流

1.优化流程通过优化整合业务办理流程,实现用户只需提出一业务办理申请,水电气通信企业根据用户需求主动上门服务开展后续工作直至完成水电气接入开通

用户提出申请后,水电气通信企业联合办理,业务受理单位牵头组织水电气通信企业联合勘查,并统一答复接入方案。进入工程实施阶段,由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企业根据用户内部工程进度,按照对外公示流程跟踪办理。

2.一表申请将原先单独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的业务办理申请表统一整合为一张联合服务申请表,用户只需选一项者多项需要办理的业务,并填写相应信息,实现线上线“一张表”。

3.一窗理。联合办理实行“首接负责制”,首先接件的窗口工作人员(以下统称“首接人员”)负责统一受理申请。用户线下提出申请的,首接人员与用户共同核对申请的内容,主要信息完整准确的当场受理;用户线上提出申首接人员核对信息后信息同时推送给水电气通信业,线上统一受”。

4.一次办结。业务受理后,水电气通信企业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按照“组团服务、协同联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求联合办理。需要现场踏勘的,实施联合踏勘并答复接方案接入所需办理的规划、道路挖掘、道路占用、绿地时占用等行政审批由建设主体提出申请行政审批部门实施并联审批,细化为告知承诺、备案、并批三种类型;水电气通信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验收开通

(三)明确办理时限

用户申请水电气联办业务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水电气申请受理,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联合踏勘工作。进入工程实施环节,根据客户内部工程实施进度,按照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按照对外承诺时间完成。

)优化窗口服务

在政服务大厅现有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业务办理窗口的础上,通过充实人员、加强培训,统一设置“水电气联合报装”窗口,实现业务“一窗受理”。水电气企业至少设置可以联合办理的营业网点,挂牌成立“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为客户提供业务办理“一窗受理”服务

)整合线上功能

安徽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开设水电气联合服务设置“水电气”联合装模块政务服务中心水电气联合”窗口人员承担首接责任。

)建立协同机制

政务服务中心、各联合办理营业网点按照“首接负责制原则保障和提升联合办理服务效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业分别指定服务专员,负责企业内部协调联络、与用户就续环节中的具体事宜进行服务对接。水电气通信企业要高度重联办件的办理效率,现阶段服务专员利用现有通信技术,成业务接单和联合办理后期逐步实现各业务系统与政务系统的互联互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水电气业务联合办作,建立完善水电气业务联合办理推进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定期通报专题会商等方式,协同推进水电气理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服务机制、联通业务系统,并通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过程监控、超时预警、服务评价监督机制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办理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持续推进政务服务集成服务改革,实现水电气网全业务流程信息的在线传递、办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办理改革举措,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